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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工伤保险报销材料一次性告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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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条件

(一)参加市直工伤保险的参保职工

(二)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二、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报销工伤医疗费所需材料

1、认定工伤决定书

2、医疗发票、费用明细清单或者用药清单、出院小结、病历

3、身份证复印件

(报销二次医疗费同上)

(二)报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所需材料

1、认定工伤决定书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3、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销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所需材料

1、认定工伤决定书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4、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具体情况见备注第2项)

(四)报销辅助器具所需材料

1、认定工伤决定书

2、辅助器具配置确认书

3、身份证复印件

(五)报销工亡待遇所需材料

1、认定工伤决定书

2、死亡证明、火化证明、销户证明

3、提供工亡职工所属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家庭关系表,并提供结构表上所有人员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提供抚恤对象的养老证明,提供抚恤对象的赡养证明,提供抚恤对象的学籍证明

5、工亡职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工亡前有抢救费用的,提供发票、清单、出院小结、病历

 (六)申请伤残津贴

1.申请条件:一至四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申请材料: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身份证原件、单位正式发文(证明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备注:

1、由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还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交通事故逃逸证明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其他与民事刑事案件相关的工伤事故,还需提供公安或法院的处理结论原件。

2、关于报销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所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的具体情况说明:

如果由受伤职工个人领取此项费用,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书和职工个人银行账户;

如果由单位领取此项费用,则需受伤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社保经办部门授权;

《授权委托书》范本和相关事宜可在社保大厅工伤受理窗口咨询。

3、以上报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2份(注:费用明细清单提供原件1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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