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取 |
办理部门 |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责任科室 | 遂宁市社保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科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国务院, 3.《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4.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8号),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5.《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20号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6.《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3]54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申请条件 | |
事项收费 | 不收费 |
办理材料 | 1.参保人员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死亡人员火化证原件及殡仪馆出具的殡葬发票原件(按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实行火葬的,须提供当地有关部门的相关证明); 3.继承人须提供与死者关系的原始依据或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出具与死者关系的身份证明)。 4.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5.继承人或被委托人的银行账户(卡); 6.单位参保人员,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须提供档案,个体参保人员须提供参保手册及缴费发票原件。 |
办理流程 | 1.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市社保局4号窗口,安居区社保局社保股,船山区社保局保险股,射洪县社保局3、4号窗口,大英县社保局养老保险股,蓬溪县社保局养老保险股)对其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存在疑虑需实地核实的,与稽核科一道进行实地核查。 2.符合条件的,经办人员核定其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及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3.打印《在职人员死亡待遇核拨表》,经签字确认后送财务科(股); 4.财务科(股)办理费用领取手续。 |
相关表格 | 《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申请表》(见附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受理 |
办理地点 | 船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遂州中路615号 安居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安居区劳动保障大楼二楼 蓬溪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蓬溪县赤城镇迎宾大道185号 射洪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射洪县太和镇白玉路上段336号 大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大英县金元街109号 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遂州南路359号 |
法定期限 | 转入: 资料审核及寄送《联系函》:自受理之日起15工作日 办结:自收到对到对方社保机构《信息表》及转入基金到账后,15工作日内办结并通知参保人员本人或参保单位。 转出: 打印缴费凭证:自受理之日起1工作日 办结:自收到对方社保机构《联系函》后15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船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3:00-6:30 】 安居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冬季: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夏季: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 】 蓬溪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冬季:上午:8:30-11:50 下午:2:30-5:50】、【 夏季:上午:8:30-11:50 下午:3:00-6:20 】 射洪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3:00-6:30 】 大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冬季: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夏季: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 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3:00-6:30 】 |
咨询电话 | 船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25-6867236 安居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25-8665796 蓬溪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25-5392993 射洪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25-6836612 大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25-7824871 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25-5863212 5863213 |
投诉电话 | 0825-58631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