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鉴定)地址
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或确认)业务,按工伤认定的属地管理原则,到受理申请工伤认定的人社分局申请办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经有关部门确认符合办理因病提前退休资格的,直接到中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办理。
查看详细的中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鉴定)申请地址:参照中山市工伤认定地址(戳此查看)
中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咨询电话:0760-88221000或12333。
如您想快速知道工伤怎么赔如何赔,平台有超级方便实用的方法!在这个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年代,想更快更有效率的知道赔偿怎么赔如何赔,平台智能AI工伤计算器直接可自助帮您秒算赔偿,一目了然的呈现你的专属赔偿使其秒懂。现在开始立即计算赔偿吧(激动的心颤抖的手)猛戳:立即计算(即可自助算)。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中山市劳动能力医疗鉴定机构(鉴定医院)
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小榄陈星海医院、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鉴定)、中山市奥理德眼科医院(眼科鉴定)、中山市同方康复医院。
鉴定材料(办理材料)
各种鉴定(确认)业务需提供的材料
一、初次鉴定
1、《中山市劳动能力鉴定业务申请表》(需按要求完整填写);
2、《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工伤职工必须提供);
3、《疾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4、所有就诊病历记录(门诊/住院)复印件
5、所有就医的医学检查报告复印件;
6、所有就医受伤部位的X光、CT、MRI检查结果复印件及胶片或光碟(受伤当时及鉴定前一个月内);
7、出院小结复印件(有住院者);
8、手术记录复印件(有手术者);
9、肌电图、脑电图检查报告复印件(有神经损伤或脑部外伤者);
10、其他
二、复查鉴定
1、《中山市劳动能力鉴定业务申请表》(需按要求完整填写);
2、《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工伤职工必须提供);
3、初次《劳动能力鉴定书》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书》送达回执复印件;
5、《疾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6、所有就诊病历记录(门诊/住院)复印件
7、所有就医的医学检查报告复印件;
8、所有就医受伤部位的X光、CT、MRI检查结果复印件及胶片或光碟(受伤当时及鉴定前一个月内);
9、出院小结复印件(有住院者);
10、手术记录复印件(有手术者);
11、肌电图、脑电图检查报告复印件(有神经损伤或脑部外伤者);
12、其他
三、医疗终结期(含延长医疗期)确认
1、《中山市劳动能力鉴定业务申请表》(需按要求完整填写);
2、《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工伤职工必须提供);
3、申请前15天内诊疗资料复印件。(每种材料要求按时间顺序排序,原件备查)
⑴《疾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⑵所有就诊病历记录(门诊/住院)复印件
⑶所有就医的医学检查报告复印件;
⑷所有就医受伤部位的X光、CT、MRI检查结果复印件及胶片或光碟(受伤当时及鉴定前一周周内);
⑸出院小结复印件(有住院者);
⑹手术记录复印件(有手术者);
⑺肌电图、脑电图检查报告复印件(有神经损伤或脑部外伤者);
4、其他
四、停工留薪期确认
1、《中山市劳动能力鉴定业务申请表》(需按要求完整填写);
2、《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工伤职工必须提供);
3、《劳动能力鉴定书》复印件;
4、《疾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5、所有就诊病历记录(门诊/住院)复印件
6、出院小结复印件(有住院者);
7、手术记录复印件(有手术者);
8、其他
五、工伤复发确认
1、《中山市劳动能力鉴定业务申请表》(需按要求完整填写);
2、《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工伤职工必须提供);
3、单位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书》复印件;
5、申请前一个月内诊疗资料复印件。(每种材料要求按时间顺序排序,原件备查)
⑴、《疾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⑵所有就诊病历记录(门诊/住院)复印件
⑶所有就医的医学检查报告复印件;
⑷所有就医受伤部位的X光、CT、MRI检查结果复印件及胶片或光碟(受伤当时及鉴定前一个月内);
⑸出院小结复印件(有住院者);
⑹手术记录复印件(有手术者);
⑺肌电图、脑电图检查报告复印件(有神经损伤或脑部外伤者);
5、其他
六、辅助器具配置确认
《中山市劳动能力鉴定业务申请表》(需按要求完整填写);
七、工伤康复确认
1、《中山市劳动能力鉴定业务申请表》(需按要求完整填写);
2、《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3、《疾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4、所有就诊病历记录(门诊/住院)复印件
5、所有就医的医学检查报告复印件;
6、所有就医受伤部位的X光、CT、MRI检查结果复印件及胶片或光碟
7、出院小结复印件(有住院者);
8、手术记录复印件(有手术者);
9、肌电图、脑电图检查报告复印件(有神经损伤或脑部外伤者);
10、其他
申请条件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医疗终结期满)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接受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180-2014)《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2002),工友还可参照工伤赔偿标准网(www.gszybw.com)上的《手足伤残的鉴定标准》进行对照。
《广东省职工外伤、职业中毒医疗终结鉴定标准》
鉴定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鉴定流程
中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事项
(1)劳动能力障碍程度的鉴定;
(2)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鉴定;
(3)医疗终结期的确认;
(4)停工留薪期的确认;
(5)工伤复发的确认;
(6)辅助器具配置的确认;
(7)工伤康复的确认;
(8)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
(9)法院、仲裁院委托的劳动能力鉴定(确认)。
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的分级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四个等级(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四级。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主体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病退)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领取方法
申请人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内到办理申请的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签收,或提供详细的联系地址及电话由劳鉴办邮寄送达。
中山市劳动能力医疗鉴定收费标准_劳动能力鉴定(或确认)业务收费标准
初次鉴定(或确认):320元/人·次,复查鉴定(或确认):350元/人·次。除参加本市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申请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外,其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或确认)业务的费用由申请人支付。劳动能力鉴定(或确认)业务收费不包含劳动能力鉴定期间所发生的检查费用。
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初次鉴定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复查鉴定费用则由申请人自费。
劳动能力鉴定(或确认)文书送达须知
1、首选通知被送达人(或代收人)前台领取;前台领取时因不满文书结果拒收的,将视同送达。2、直接送达确有困难的,我委将按被送达人确认的地址邮寄送达;受鉴人或其近亲属拒绝提供送达地址的,依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因被送达人不提供地址或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变更或拒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争议的处理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也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不能申请复查鉴定或再次鉴定。
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联系地址和电话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教育路88号,电话:020-83352256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劳动能力鉴定(或确认)文书个人送达地址及代收人确认书(样本).doc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