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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人单位、工伤认定申请人:
《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因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伤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或者司法机关及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组织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项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根据以上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受伤申请工伤认定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
请各单位加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广大职工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避免道路交通事故伤害。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